青海省质监局关于征集编制2016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学科组:
青海省质监局现发布《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编制2016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青质监标函[2016]3号)(见附件)征集2016年地方标准,根据通知要求,申报2016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需先进行查新,现将详情通知如下:
一、委托查新所需材料:
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查新委托单”(见附件)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
2.“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3份(签字盖章);
3.标准初稿纸质版1份(word版打印)。
二、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
1.地方标准查新结论原件1份;
2.经查新机构签署查新情况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
3.“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word电子版;
三、查新及申报流程
①撰写标准初稿;
②填写“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
③填写“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查新委托单”;
④将上述标准初稿+标准申报书+查新委托单按所需份数送到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信息中心(青海省质监局大楼东门)进行查新;
⑤将查新结论原件+经查新机构签署查新情况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word电子版)交到科技处;
⑥由科技处汇总上报。
四、截止时间
请预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2月25日前交材料递交到科技处。查新结论和经查新机构签署查新情况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请自留复印件。
联系人:赵得萍 电话:6143610 邮箱:dpzhao@nwipb.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