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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质监局关于征集编制2016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6-01-15  

  各学科组:

  青海省质监局现发布《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编制2016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青质监标函[2016]3号)(见附件)征集2016年地方标准,根据通知要求,申报2016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需先进行查新,现将详情通知如下:

  一、委托查新所需材料:

  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查新委托单”(见附件)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

  2.“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3份(签字盖章);

  3.标准初稿纸质版1份(word版打印)。

  二、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

  1.地方标准查新结论原件1份;

  2.经查新机构签署查新情况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

  3.“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word电子版;

  三、查新及申报流程

  ①撰写标准初稿;

  ②填写“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

  ③填写“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查新委托单”;

  ④将上述标准初稿+标准申报书+查新委托单按所需份数送到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信息中心(青海省质监局大楼东门)进行查新;

  ⑤将查新结论原件+经查新机构签署查新情况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word电子版)交到科技处;

  ⑥由科技处汇总上报。

  四、截止时间

  请预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2月25日前交材料递交到科技处。查新结论和经查新机构签署查新情况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请自留复印件。

  联系人:赵得萍        电话:6143610        邮箱:dpzhao@nwipb.cas.cn

标准查新委托单.doc 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青海省质监局2016年地方标准制修订征集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