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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7-03-10  

  所属各部门:

  接青海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推荐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青教外〔2017〕4号)的通知精神,2017年青海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凡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重点资助领域:高原生态农牧业科技、生态环境保护、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开发、材料学、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及自动化、高原医学、水利水电、盐湖化工、高原地质工程、药学、教育学、俄语及中亚问题研究等。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三、申请方式:统一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受理日期为2017年4月1日-15日,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材料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上查询和下载。有关事宜可向青海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辜慧敏咨询,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6310575

  四、其他要求:根据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有意申请者,请将申请报告经学科组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3月25日前提交组织人事处,研究所遴选出后再填报。

  联系人:张兴琪  钟海民

  联系电话:6143048  6108133

                                      组织人事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