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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需求调查的通知

2017-03-27  

  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根据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组通字〔2014〕1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领域、“向基层一线倾斜” 和“按需培养”原则,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推荐创新创业、生态环保、教育卫生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科研骨干,要加大对青南和基层一线优秀人才的推荐力度,严格控制担任主要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

  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扎根艰苦地区、服务青海的精神;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技术骨干。研修期间实行全脱产学习,时间为1年。

  三、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程序进行,由个人提出申请,各地各单位审核推荐,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初步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需求汇总表》。

  四、有关要求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可积极主动联系研修单位和导师,做到精准对接,增强学习研修的针对性。

  2.根据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有意申请者,请将申请报告经学科组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4月5日前提交组织人事处,同时将《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需求调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xqi@nwipb.cas.cn,研究所遴选出后再报。

  联系人:张兴琪 钟海民

  联系电话:6143048 6108133

  附件: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需求调查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3月27日